收文处理程序
上级、校外来文签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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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要秘书登记、编号、填写
收文处理单
校办负责人阅批
机要秘书分类处理
需急办的文件复印后同时转相关部门办理
校领导传阅、签批
(校领导有具体批示意见的先给
校办负责人阅)
机要秘书将文件传送部门办理
主办部门办理
文件回收和文件办理情况反馈
归档
注:安中大楼705室,电话:8248
规范事项:
(1)收文应及时清点、查对、登记,避免号码和份数出现差错。
(2)送领导传阅的文件,做到及时收回。借阅文件应履行签字手续,并必须在一周内返还。
(3)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,确实需要复印的必须报请上级发文单位批准,由办公室统一复印,复印后的文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。
(4)领导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、资料,应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、签收、传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