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文处理程序

  

 
 

 

上级、校外来文签收

机要秘书登记、编号、填写

收文处理单

校办负责人阅批

机要秘书分类处理

需急办的文件复印后同时转相关部门办理

校领导传阅、签批

(校领导有具体批示意见的先给

校办负责人阅)

机要秘书将文件传送部门办理

主办部门办理

文件回收和文件办理情况反馈

归档

   

    注:安中大楼705室,电话:8248

 

规范事项:

   (1)收文应及时清点、查对、登记,避免号码和份数出现差错。

   (2)送领导传阅的文件,做到及时收回。借阅文件应履行签字手续,并必须在一周内返还。

   (3)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,确实需要复印的必须报请上级发文单位批准,由办公室统一复印,复印后的文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。

   (4)领导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、资料,应及时交机要秘书登记、签收、传阅。